那男人的身体拔地而起,提跨,扭腰,转身,抬腿,他拔出军刀,鲜血喷涌,溅到脸上,他不能避开,生生隔开对方的喉咙,紧接着向后又割开一个人的喉管,鲜血飞溅。
原来他的不可一世,不是平日训练场上的纸上谈兵,而是真正的杀戮历练出来的,独孤求败。
所有的声响都被黑幕吞噬,瞿承琛的眼眸幽暗,小刀觉得自己被他震惊了。
他总觉得这次的任务与往常的都不一样,连他一向最稳的手,都经不住地颤抖。
队长在一汪血池中沉默冰冷,他关了通讯器,这浓郁的血腥味似乎没有动摇他半分,“走吧,我们接到下一个任务了。”
队员们静默无声,他们望着中校挺拔冷冽的背影,知道一切的憧憬与敬畏,都有起源。
有时候,英刃第一行动中队觉得自己是幸运的,因为他们庆幸自己的对手不是这个狡猾冷面、诡计多端的中校教官。
可倘若这一次,他们遇上的就是他呢,或者说,另一个不输于瞿承琛的家伙呢?
根据密令,他们现在要帮助大部队毁掉附近的一处据点,瞿承琛带着大屈、耗子去引蛇出洞,其余队员则进攻大本营。
按照队长的指示,他们只需在不同的山头开火,引出一部分敌人。结果,耗子他一枪打爆了人家苦心经营的通讯联络设施,敌方暴走,他们成了众矢之的。
计划完全被打乱了,瞿承琛跑出几百米后就遭到了一伙人的追击,他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耗子他们这些年轻的士兵身上,祖国的荣耀应该终究由他们来继承。
是以,中校吸引了大部分的兵力,他点射、连射,间隔几乎用毫秒来计算。
他如今要与敌人周旋,哪里危险就往哪里去,而在这热带雨林,何处不是险境?
扔手雷,抬枪、诱敌、扣动扳机,到下一个潜伏方位,瞿承琛的右手肌肉本就僵硬,现在肩上受了枪伤,几乎无法动弹,他只好换了左手。
最后还剩下五个精锐佣兵,中校硬是逼得他们耗尽所有子弹,他不确定他们派出的追兵究竟会有多少,但他知道他会杀死每一个想致他于死地的人。
狼会死死的咬紧猎物,直到它流尽最后一滴血为止。
瞿承琛找了个暂时能够隐蔽的地方躲着,他拿出绷带,却又不知要扎全身哪一处伤口,苦涩地笑笑,那是闷在骨子里的疼痛,血泊泊地从身体里涌出。
他在最后一轮反击时已经损坏了仪器,与大部队失去联络,他们曾说五分钟后会抵达支援,可现在他腹背受敌,是在做困兽之斗。
瞿承琛没有支援,没有前进与后退的路可寻,尸身遍布四周,他想起第一个死在自己枪口之下的男人,那个人曾经是他的挚友。
绝望与连日来的疲惫蜂拥而至,他熟悉这种快要失去知觉般的痛苦,失去信仰,只剩下本能去搏杀。
山风绕着他的肩头,男人望向丛林深处,却似乎看到了日出。
天亮了,温暖的熙光像某个姑娘温柔的脸庞。
有一种气场叫霸气外漏,有一种霸气叫舍我其谁。
有一种能力叫力挽狂澜。有一种气质叫王者风范。
有一个女人被他深爱,所以,他拼死也要活。
枪膛也只有最后一颗子弹,算了,只要心脏仍在鼓噪跳动,就必须找到活着离开的那条道路。
瞿承琛拔出军刃,已布满血丝的眼睛微眯,他热血沸腾、激情澎拜,深深吸了一口气后,下定了决心,操他妈的!老子结婚一周年还没到,就不信会死在这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