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锦全身一震,惊恐地睁大双眼。
“我想起一些过往,也有人证明,你休要抵赖。不过有件事,我想问清楚,”李崇云察觉到他微微颤抖,将他抱到桌上,俯身圈住他,冷笑道,“你当年到底是怎么做前脚到刚甩了我,后脚就跟别的女人生孩子的?”
周锦稍稍松了一口气。李崇云最多只知道他的身份。至于那段纠葛,显然并不知道。
一定不能让他知道周渺的来历。
要不然,按照李崇云的性子,一定会把周渺捉到燕国来。
那才真是要了他的命了。
“这有什么,我与陛下不同,并不喜欢男人,”周锦定了定神,莞尔道:“陛下这般质问我,怕是还没想起来当年自己是如何不要脸的。”
李崇云拿话激他,却没想到被他激了。说想起当年之事的确是假,他能想起来的不过几个瞬间,并不能洞悉当年发生的过程。
虽然早已对国使的身份起疑,但总缺少证据,直到昨日他去找文伯问药,才从谈话中察觉——文伯一开始就知道这位国使就是楚王。不仅如此,还在套他的话,想看如果被他发现国使就是楚王,会做出什么事情来。
面对楚王要做的事,李崇云已经想了五年,一笔笔的账都要算。当年楚王屠杀他从小带到大的神策军,以至于他这五年不得不从头开始培植心腹将帅能臣……
忠臣良将的性命,五年辛苦,都要找楚王讨回来。
可现在面对眼前人,李崇云心跳如鼓擂——他被眼前人的这双桃花眼勾得心神荡漾。
什么账,都想往后放一放。
“不要脸,”李崇云一把抓住他的衣领,把他丢到床上,“我倒要看看你在床上是如何要脸的!”
周锦挣扎着刚要起身,就被他再次按住肩膀,狠狠压在了床上,猛兽般强势霸道的唇吻了上来,似乎要把他吞入腹中的气势。周锦说不清楚是紧张还是害怕,或者是即将被撕碎的恐惧,全身汗毛倒竖,颤抖着抓住李崇云的手臂。
蛊虫与情绪相关,只要情绪起伏,右眼便会剧痛不止。周锦忍着剧痛捂着右眼,被他堵着唇舌,疼得直冒冷汗。
这是李崇云第一次真正的亲吻,虽开始时被他调笑刺激得激动了些,但尝到柔软甜糯的唇舌,脑袋中便犹如烟火缤纷绚烂,心中只想把他吃干抹净吞入腹中。
让他再也无法逃离自己。
但被他亲吻之人反应却越来越痛苦。李崇云拉开他捂着眼睛的手,掰开咬唇的下颌,气得心疼:“我一亲近你,你就非要这样装难受吗?”
眼中的疼痛,周锦忍了五年,每当朔日的时候才最难熬,无数次疼得他想把眼珠挖出来。
但是他若离了蛊虫,这具身体也会随之死去。
想要继续活着,就必须忍受这样痛苦。
这是当初设计李崇云的时候,他就知道的结果。所以这些年,他从未对任何人喊过一声疼。
可当李崇云说他装难受不愿亲近的时候,周锦胸中隐忍多年的寂寞孤苦,尽数从那道旧疤裂开。
他不想再忍,也忍不下去了。
啪的一声。
李崇云捂着自己火辣辣的脸,呆滞地望着身下之人。
周锦颤抖地捂住双眼,委屈地吸着鼻子道:“谁都能欺负我,就你不行!”
喉结滚了滚,李崇云定定地看着他,诧异地发现自己不但没有生气,看到他捂着眼睛颤抖的样子,所有的情绪都在叫嚣着:他好可爱!快吃了他!吃了他!吃了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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