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要人?”
“呵呵......他确实是该要点儿人,当个光杆司令,难呐......”
李煜嘴角挂着一丝浅笑,那笑意不达眼底。
就像杨玄策一样,这种事没必要牵扯太多不必要的情绪。
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什么,此世之公理也。
“家主,您果真要借兵于他?”
百户李忠恭谨谏言。
作为昔日家丁的一员,李忠惯于站在李煜的角度看待问题。
“卑下担心......杨校尉......”
他眼神飘了飘,没说那些难听话,但他的烦恼写在了脸上。
这年月,一兵一卒都金贵得很,就怕人过去了,天高皇帝远,弟兄们稀里糊涂地就成了替杨玄策趟道儿的炮灰。
那样一来,反倒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。
李煜手里的人命太贵了,十六载春秋养育,方可锻一凡胎。
尸疫只需要不超过十二个时辰,就能彻底夺走它......
人命如草芥,谁要是还能在现在的局面说出这种话,那脑子一定是被驴踢了。
每一兵一卒都需要精打细算,才是现下的实情。
李煜不慌不忙地抬手虚按。
“归根究底,不就是为了一座城?”
李忠心下暗道,什么叫就为了一座城?
您可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。
一座圈禁了上千具尸鬼,每一寸角落都弥漫着独特腥臭的尸城......
每一座沦丧的城池,都是幸存之人的梦魇!
不过下一刻,他心中翻涌着无以言表的自豪,与有荣焉。
抚远县,就是这样的尸城。
现在呢?
那座城老老实实地匍匐在家主脚下。
有这么一份功绩背书。
这话也只有从李煜口中说出来,才有那么几分理所应当的意味。
“他要一座城,就给他。”
李煜的狂言仍未结束。
“在我看来,给他一座城,反倒要比把人交给他要更划得来。”
用最平淡的语气,说着最狂妄的话。
若是无法实现,那叫好大喜功。
若是能够实现,就叫高瞻远瞩。
成王败寇,世间之事皆循此理。
“调三百甲士,登船......北进......”
“家主?!”
李忠张了张嘴,却又发现自己说不出什么大道理。
但他仍固执己见,“您不能去!”
李煜故意含糊其辞,没想到还是被人抓住了尾巴,他嘴角微微向下。
不是生气,只是嫌麻烦。
李忠这些家丁亲信,忠心归忠心,他们自视为李煜身前的最后屏障,屯驻清河关已是他们所能接受的最远距离。
没人愿意看到李煜继续向北。
那些水师战船和李煜比起来,一文不值。
李煜双手撑在桌案上,上身微微前倾,“听着,李忠。”
“这些事确实不是非我不可,亲力亲为也绝非我愿。”
信任需要靠托付大事来体现。
刚愎自用者,史书上把这些人结局写得很明白。
“那正好由我代家主去,如何?”李忠忙道。
李煜摇了摇头。
“你可以同去,但不能由你领队。”
他指了指自己,又指了指关城外。
“我还在,屯将许开阳还在,如何把这半屯人马交给你?”
许开阳好歹也是名义上的启梁卫屯将,调令还是李煜亲自从张太守那边讨要来的。
李氏旧部百户,高人一头是所有人纵容默许的结果。
况且这些李煜家丁出身的百户,天然就带着自己的小圈子。
最显著的特权,是能把话直接递到李煜耳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