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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然短故事小说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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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桃竹簿》(2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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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此非桃竹。”守窗人忽然开口,声如金石相击,清越异常——他原不聋哑。

沈墨一震:“前辈……”

“此乃书。”守窗人指尖掠过桃叶,“百叶桃,一叶载一人之孽。千竿竹,一竹记一事之详。”他转身,目中如有霜雪,“汝父沈青崖,永昌元年苏州知府,监察赈银不力,致三万灾民冻饿而死。其罪当诛否?”

“当诛。”沈墨垂首,“然不当由私刑处决。”

“私刑?”守窗人长笑,笑声凄厉如夜枭,“那朝廷律法何在?三十六年,三十六条人命,哪一条不是经三司会审,哪一条不是证据确凿?然则结果如何?首犯逍遥,从犯轻判,无辜者顶罪,冤魂不得雪!这玲珑窗,便是天地法度不开眼时,自开的眼!”

沈墨忽觉寒意彻骨:“前辈……便是凶手?”

守窗人不答,走至窗边,袖袍一挥。但见窗外千竹应手而动,竹身翻转,露出内侧——每竿竹上竟皆刻满文字,密密麻麻,皆是永昌元年以来江南贪墨案的卷宗摘要、证人供词、银两流向,其详其尽,远超官府存档。

“这三十六年,我非在杀人。”守窗人轻抚竹刻,“我是在写一部《罪簿》。每一竿竹,记一桩被掩埋的真相。每一片桃叶,载一名罪有应得之徒。”他指向沈墨手中枯桃花瓣,“至于此物,非我所留。”

沈墨愕然:“那是……”

话音未落,院外忽起脚步声。

二、曙染红

竹扉再启,进来三人。

为首者乃一老妪,白发萧然,手持桃木杖,杖头雕作桃花状。左为一盲眼书生,捧算盘,指尖飞速拨动,算珠声如急雨。右为一少女,不过二八年华,背插双剑,剑柄缠青竹皮。

“守窗人,三十六年期满,该清账了。”老妪声如裂帛。

守窗人神色平静,对沈墨道:“此三位,方是汝寻之人。永昌元年苏州大饥,老妪李氏,易三子而食,终存一孙,今为丐。盲书生原为户部主事,因欲揭贪墨,被熏瞎双目。少女之母,乃织户,因领不到赈银,售女不成,自缢于竹下。”

沈墨浑身发冷:“那三十六人……”

“我等所杀,只三十三人。”盲书生拨动算盘,“有三人,非我所为。”

“是我杀的。”

众人皆惊,回身望去——竹影深处,缓缓走出一人,青衫磊落,面容与沈墨有七分相似,只是年长许多,鬓已微霜。

沈墨如遭雷击:“兄……兄长?”

来人竟是沈墨长兄沈砚,失踪三十六年,家中所立衣冠冢,早已荒草萋萋。

沈砚微笑:“墨弟,别来无恙。”转而向守窗人长揖,“老师,弟子履约而来。”

守窗人闭目长叹:“你终是走了这一步。”

原来三十六年前,沈家兄弟二人,兄沈砚十八,弟沈墨十二。其父沈青崖涉贪墨案,虽非主谋,然畏罪自缢。沈砚时已明事,深知父罪深重,更知此案牵涉甚广,绝非父亲一人之过。他连夜离家,欲寻真相,途中遇守窗人,被携至碧虚山。

“老师教我观桃读竹,识天地文章。”沈砚抚过窗棂,“这百叶桃,可记人间百态;千竿竹,可载古今冤屈。我在山中十载,学成时,老师与我约法:他可助我查清此案,但不可擅动私刑,需待朝廷律法。”

“然而。”沈砚眼中涌出悲愤,“十年,二十年,三十年……官官相护,盘根错节,每一次接近真相,便被无形之手推开。那三十六名罪人,个个加官进爵,安享富贵。而苏州城外,乱葬岗上,永昌元年饿殍的孤魂,谁人记得?”

他转向老妪三人:“这三位,是我下山后所遇的苦主。我们相约,若至永昌三十七年,朝廷仍不还公道,便自行了断。那多余的三人——”他看向沈墨,“并非错杀。丁忧者,实为贪墨主谋之子,暗中操纵。调任二人,当年曾联手篡改账目,死有余辜。”

沈墨踉跄后退:“可兄长……这是弑官大罪,要诛九族的!”

“我早是已死之人。”沈砚淡笑,“倒是墨弟,你这三十六年所谓追凶,究竟是追凶手,还是追一个让自己心安的理由?你编纂《桃竹案簿》,详录死状,却对三十六人生前罪状轻描淡写——你内心深处,也知他们该死,只是不敢承认,可是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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